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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風雲全文閱讀,現代,吳冕,最新章節無彈窗

時間:2017-12-08 10:39 /宅男小說 / 編輯:慕晨
主角叫金六福,勁酒,枝江的小說叫做《白酒風雲》,本小說的作者是吳冕所編寫的娛樂明星、社會文學、陽光型別的小說,內容主要講述:撼酒是“國粹”,是國家和地方稅收大頭。對這樣的產業,國家一直以來就非常重視。譬如這次提出的恢復酒類專賣...

白酒風雲

小說主角:勁酒,洋河,枝江,金六福

需用時間:約2小時讀完

更新時間:2018-12-30 08:07

《白酒風雲》線上閱讀

《白酒風雲》精彩章節

酒是“國粹”,是國家和地方稅收大頭。對這樣的產業,國家一直以來就非常重視。譬如這次提出的恢復酒類專賣,菸草可以專賣,酒為什麼不可以專賣?菸草早就專賣了,酒為什麼現在才提出專賣?

生產方面有生產許可證制度,流通方面有地方上的專賣管理條例,哪個產業受到過如此關照?為什麼酒類產銷秩序仍然不容樂觀呢?沒有稅收上的跑、冒、滴、漏,會不會有那“每斤五毛錢”?會不會有酒類專賣?

這也許是“混蛋問題”。

折騰吧,使折騰。酒不怕折騰。一次折騰就換來酒的一次重生。 這也許是個“混蛋邏輯”。

酒類專賣制度從2003年7月被提到議事程至今,時間達半年,有關部門對此如此慎重,一方面說明酒類發展到了不規範不行的程度,另一方面也說明酒類行業在產業經濟領域的舉足重。

不管是否出臺酒類專賣制度,對大部分酒廠來說,都是一記“警鐘”。一個成熟的產業,生產高度集中是標誌之一。幾萬家酒廠是個什麼概念?是行業發展不規範的現。對大部分酒廠來說,如果實施酒類專賣制度,帶給它們的會是什麼命運?、差、弱、小,不成規模的酒廠,不改現狀,路只會越走越窄。

有人不贊成搞酒類專賣,也有人認為應該搞,還有人客觀地剖析了實施專賣的難處。這都能理解。如果我們能從這件事情本讀懂另外的東西——比如,有誰能躲開產業宏觀政策的“作用”與“反作用”?也不失為一件好事。

酒類專賣究竟搞不搞?如果實施這一制度,我們該怎麼辦?如果不搞,又該怎麼辦?

中篇 酒大與領袖企業第8節 解讀酒“箍咒”(1)

※ 因為重要,所以“嚴管”

在2004年召開的首屆中國酒科學技術大會上,國家發改委經濟執行局副局牛建國表示,國家將出臺五方面措施,對酒市場在行業管理、稅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行調整。即將出臺的五個方面措施是:

第一,對酒企業的衡量將在以往指標的基礎上增加如企業納稅情況等指標的評定;

第二,為打破地區壘,加強酒全國流通,國家將一步整頓和規範酒類流通秩序;

第三,調節酒消費稅的稅收政策,保證國家稅收;

第四,加強稅收徵管;

第五,制訂全國酒類管理的法律法規。

記者注意到,國家醞釀的這五項監管措施,更多地是從宏觀層面來強調酒業的規範與發展。中國酒點多面廣,普遍分佈在全國大部分欠發達地區的中小城市以及鄉鎮。這樣的產業分佈現狀,加之政策的靈活、宏觀,使得每一次的酒監管作在現實中遭遇了一定的盲區。

以國家醞釀的五項措施為例,如何界定“指標”、“指標”?不對源頭行監管,如何“整頓和規範酒類流通秩序”?此外,加強稅收監管、制訂酒類法規,是酒業由來已久的呼聲,有關部門再次將此作為監管的內容,說明這些政策一直以來並未得到徹底的執行。

國家對酒製造業的重視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政策應該考慮能否“落地”。比如,“整頓和規範酒流通秩序”,怎麼整頓?對流通商也實行銷售許可證制度?流通環節的“賄賂營銷”怎麼規範?終端店費如何破解?如果說整頓流通秩序是為了封殺假冒偽劣產品,那麼,應該從源頭抓起。沒有製假,何來售假?必須先整頓生產秩序,從流通環節治理,是治標不治本。

正如中國酒專業委員會常務副會兼秘書馬勇所說,規範生產流通秩序,首先是“完善生產許可證制度,嚴守生產准入關。在審查發證工作中,對不備生產條件的企業,實行關、、並、轉”。

實際上,五項措施最終的指向是兩個字:稅收。同菸草一樣,酒歷來是國家和地方稅收大頭。以2003年規模以上企業為例,總計實現銷售收入545.32億元,同比增11.79%。全國超過20億元的省有六個:四川207.72億元,同比增15.02%;山東70.73億元,同比增18.56%;安徽38.02億元,同比增3.11%;貴州33.13億元,同比增19.68%;江蘇29.02億元,同比增17.7%;湖北21.18億元,同比增13.20%。2003年規模以上企業實現利稅總額134.97億元,同比增8.4%,其中:稅金總額92.74億元,同比增0.97%;利總額42.26億元,同比增31.45%。實現利稅大省依次是:四川54.11億元,同比增2.95%;貴州18.21億元,同比增27.00%;山東11.94億元,同比增13.72%。

很多資料一再表明,在中國傳統制造產業中,酒業(菸草業)對稅收的貢獻沒有一個產業可以與之相提並論。毫無疑問,中國是個典型的製造業大國,製造業對經濟的增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不管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

我們無意去討論五項措施的出臺背景,我們只需清楚酒製造業對國家稅收貢獻的重要,即可明瞭它的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那就是:因為重要,所以“嚴管”。

※ 稅收怎麼就流失了

酒製造業的監管主一直就是個老大難問題。從商業到工業、從上到下,各大職能系統歷來都非常重視對酒業的監管。這麼多年以來,筆者也曾經參加過不少“年會”、“經濟執行分析會”等之類的行業會議,每次都有幸聽到各大職能系統領導的講話,比如商委、技術監督、經貿委(機改以)、財政、稅務等等,看得出,這些部門對酒的發展都傾注了精

在如此“高胎史下,為何還有企業在稅收上跑、冒、滴、漏?誰都清楚,稅收的嚴重流失是“五毛錢”出臺的直接原因。但是,就在“五毛錢”出臺的當年,酒稅收流失的現象仍然存在,這又是為什麼?關於規範酒製造業發展的各種政策、條例、檔案,稍微回顧一下,我們就可以找出一摞來,稅收問題為何還是讓人不容樂觀?

正是這些錯綜複雜的問題,才導致了酒製造業在稅收上、市場流通秩序上一直以來難以得到本的規範和治理。這些錯綜複雜的問題,有著非常多的歷史和現實背景。

讓我們看一看酒製造業的產業分佈以及企業構成情況。以產酒大省為參照,我們依次(產量)可以列出:山東、四川、江蘇、安徽、河南、貴州、遼寧、廣東、湖北、吉林、山西。2003年上述11個省的產量分別達到了57.10萬噸、50.51萬噸、28.11萬噸、24.78萬噸、18.29萬噸、15.04萬噸、14.49萬噸、13.13萬噸、13.02萬噸、11.46萬噸、10.76萬噸。

上述11個省可謂產酒大省。相應地,我們同樣可以列出每個省的產酒大戶。比如江蘇的湯溝、雙溝、洋河、今世緣,湖北的“枝江大麴”、“雲邊”、“稻花”。基本上,每個省都有3~5個產酒大戶,它們的產量通常佔到當地總產量的一半以上。除此之外,每個縣、每個市通常都有一家或幾家酒廠,它們則貢獻了另一半產量。佔到當地總產量一半以上的產酒大戶,大部分都是國有企業。我可以負責任地說,它們都是照章納稅、守法經營的企業,國家稅收(酒)的一半以上都是它們上繳的。

但是,除了產酒大省的產酒大戶,還有大量的小酒廠。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小酒廠分兩類,一類是“國字號”,一類是私營的。私營小酒廠有三大分佈區:四川大邑、邛崍、崇州、宜賓、瀘州,安徽亳州,貴州茅臺鎮。如果把全國像這樣的小酒廠加在一起,是非常驚人的數字——不管是酒廠總數量、總產量還是總銷售額。但是,它們向國家貢獻的稅收,絕不可與“大戶企業”相提並論。很顯然,稅收流失很大程度上與這些無處不在的小酒廠有關。加強稅收徵管,主要是要加強對這些總量龐大的小酒廠的監管。

2003年,規模以上企業完成稅金總額92.74億元,20名企業完成稅金佔總額的54.92億元。資料說明,國家只對規模企業的稅金完成情況行了統計,還有大量規模以下企業稅金完成情況沒有統計,其中就有偷逃稅收的原因。

但是,加強對小酒廠的監管又談何容易。我們知,“大戶企業”都是每個省的納稅大戶,比如“六朵金花”是四川省的納稅大戶、“枝江大麴”是湖北省的納稅大戶。這樣的大戶,省級政府(財政)每年都會對它們下達經濟指標。

同樣,小酒廠通常都是每個縣(市)的納稅大戶。它們在納稅上是個什麼情況?跑、冒、滴、漏現象肯定存在。全國所有的小酒廠,你跑一點、它漏一點,最終就形成了巨大的流失“黑洞”。

酒專家曾祖訓給筆者講過一個例子,四川邛崍的某家酒廠,為了規避稅負,響應青神縣政府招商引資的號召,把酒廠從邛崍搬到了青神。“這實際上就是偷稅漏稅。”曾老說。由此可見,小酒廠不僅偷稅漏稅,而且偷稅漏稅的方式還很多。可以說,這種現象成了一種“集有意識”。這已經不能簡單地說是地方保護主義。

相對“新經濟”而言,幾十年來,釀酒是各個縣、市惟一的、傳統的經濟產業。對惟一的、傳統的產業從政策上(稅收政策)給予優惠,當然是為了發展經濟。但是這樣一優惠,把國家的稅收就“優惠”掉了。

中篇 酒大與領袖企業第9節 解讀酒“箍咒”(2)

※ 監管內容:監管什麼?

五項措施重拳揮向酒製造業,可謂“刀刀見”。其實,只要抓住一條,其他問題就可刃而解。

為何?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酒企業在納稅上存在明顯的“一頭大、一頭小”的狀況:守法經營的國有骨酒廠承擔著更多的稅收任務,而小酒廠卻大量偷稅漏稅。因此,“一刀切”的稅收政策,既不公平,也不效率——骨酒廠被一再抬高,小酒廠卻“照偷不誤”。在這樣的情況下,由於雙方稅負不等,才導致了諸如文章開頭提到的“流通秩序混”(源還是在小酒廠)。而正因為“流通秩序混”,才有很多企業呼籲“酒類立法”。

所以說,五項措施雖然“刀刀砍向”酒積弊,本卻在稅收環節。也就是說,如果稅收政策在制訂上“考慮效率、兼顧公平”,在執行上不走樣,其餘四項措施自然刃而解——這就是經濟學上的“效率、公平”原則,我稱之為“因果關係”。“有其因,必有其果。”我們現在整頓也好、治理也好,陷到“果”裡出不來,很難建立起酒製造業有效的管理機制。

很顯然,我們需要研究的是怎麼樣制訂“效率、公平”的稅收政策?這樣的政策是否有可?其次才是如何監管。否則,加強稅收徵管很難。要提高稅收,首先稅收政策、稅率等要理。對此,中國酒專業委員會常務副會兼秘書馬勇看得很清楚。他認為必須“完善稅收政策,制訂理的稅種和稅率,特別是對消費稅的徵稅物件和比例,應更加科學理,改一些企業名義稅負高、實際稅少、採用關聯企業偷稅的行為”。

馬勇之所以強調“理的稅種和稅率”,言下之意是現行的稅率和稅種不太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四川酒企業的徵收稅率低於全國平均平。在江蘇採訪時,當地酒協會的負責人曾經告訴筆者,江蘇酒企業的稅率是最高的,各稅種累計起來稅率高達40%以上;在貴州,當地酒廠則認為貴州的稅率是全國最高的。從企業反映的情況可以看出,稅收是企業關注的“第一要素”,以至有人說,川酒能做中國酒老大,得益於低稅率。

事實是怎樣的呢?

2003年,各地實現銷售收入的排名依次是:四川207.72億元,山東70.73億元,安徽38.02億元,貴州33.13億元,江蘇29.02億元,湖北21.18億元;實現利稅排名依次是:四川54.11億元,貴州18.21億元,山東11.94億元。

據上述資料,我們得出的結論是,在利稅排名三甲的省份中,稅率最高的是貴州,其次是四川,稅率最低的是山東。事實說明,各地稅率不統一,確實有高有低。

另外,企業認為現行的稅種也不理。如今街跑的高階酒就是在不堪消費稅重負的情況下發展起來的。業內人士認為,消費稅不該“一刀切”,不管高、中、低檔,一律加收五毛錢,加重了企業負擔。業界早就盼著“調節酒消費稅的稅收政策”了。企業的建議是,國家如果調節消費稅,應該改“一刀切”的做法,只對高價位酒徵收消費稅。

由此可以說,酒製造業的宏觀管理機制應該解決兩個問題:一是監管(調控)什麼,二是怎麼監管。只有解決了第一個問題,才談得上巨蹄“監管”。以,我們對酒的監管雖然從未鬆懈過,但更多是治標不治本。當然,“監管主是誰”也需要定位清楚,但關鍵是“監管什麼”。監管什麼——誰來監管——怎麼監管,指向非常明確。

※ 立法:不是靈丹妙藥

業內人士認為,酒製造業的三大監管核心(監管什麼、誰來監管、怎麼監管)應該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確定。事實上,一些骨企業對立法的呼聲也很高。酒界曾經有人大代表在人大會上就立法問題行呼籲。早在四年,原汾酒老總高玉文就提出,酒業的規範問題應該靠法規來解決。

(5 / 10)
白酒風雲

白酒風雲

作者:吳冕
型別:宅男小說
完結:
時間:2017-12-0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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