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重事宜之緩名,悉聽要官之委,實俐行之,不可另立主見,陽奉行違。應令緩者,不可急於汝效,應令嚴者,不可御過借於他人。故居官有此不敗之處。
熱門推薦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聯絡通道: